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北京婚姻律师

在家庭暴力中男女都有哪些心理特征?你是属于第几类?

时间:2019-05-14来源:点击次数:

    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因为身理上的差异,通常都是男方残暴,女方柔弱,致使女方被打的满身是伤。可是,发生家庭暴力也是由男女双方在心理特征上的差异造成的,下面就由合肥婚姻家庭网律师为您做一下分析: 

    男性的特征:

     1、对配偶显现过分占有和依赖,尽管有时他们会否认,但这并不意味就不存在; 

     2、愤怒是情绪的单一表现方式,对于情绪的交流水平技巧拙劣;

     3、对配偶和婚姻存在不现实或超高水平的期待;

     4、幼年有受虐史或幼年目睹家庭暴力;

     5、缺乏自我控制却严格控制家人;

     6、否认自己的暴力行为或对于此类行为轻描淡写;

     7、有成瘾现象:酗酒、赌博、吸毒等(对于这个,好像是最常见的)

     8、“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式的走极端的情绪变化特征明显:

     9、对于女性权威的挑战心理严重;

     10、可能同时或部分具有嫉妒、否认、冲动、抑郁、挑剔、攻击性等特征。   

     女性的特征

    1、曾经常遭人贬低而自卑;

    2、缺乏自信,对改善婚姻状况缺乏有效手段;

    3、有过被虐经历,或曾目睹家人受虐,并认为是运气不好;

    4、因为羞辱感而有意掩盖受虐事实;

    5、缺乏能够让她们成功摆脱受虐的社会支持系统;

    6、严重依赖,宁愿受辱也不愿独自面对问题:

    7、对施虐者存有没有根据的幻想;

    8、对于表达自己的合理要求缺乏有技巧的手段和方式;

    9、接受旧时代对于女性的要求而自愿委曲求全,因而助长对方的气焰。

v.jpg 

    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的妇女不选择离开的原因主要有一下几点:

    1、害怕遭受更加严重的攻击;

    2、谋生手段的缺乏使她们不敢贸然行动,担心自己和孩子生计无门;

    3、一旦把受虐事实公之于众,她们担心随之而来的羞辱让她们难以立足;

    4、害怕单身女性应对社会的无力感;

    5、依然有感情上的留恋,使她们愿意接受对方关于改正错误的承诺,并害怕对方以死相逼; 

    6、如果目前的生活水平富裕,她不愿意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准;

    7、施虐者的时好时坏,使她们宁愿记着好的时候而忘记伤痛;

    8、幼年父母有暴力行为的婚姻模式使她们认同婚姻理当如此;

    9、社会支持系统的缺乏会使她们对于反抗和离开深怀恐惧。  

    从以上分析可知,产生家庭暴力问题的夫妻双方,在心理特征表现方面都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如果心理方面的问题解决了,家庭暴力产生的可能性就会越来越小。

    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产生是有一定周期的。施暴者的多重人格性质是受虐者不良心理特征产生的一种促成因素。在求爱期间,甚至在结婚后的初期,双方都可以爱抚、协调、关注、付出,但在此以后,就会出现互相批评、吵架,紧张加剧。这阶段是非常关键的时期,如果双方能够把心态调整好,就能够顺利度过此危险期。否则,可能就会出现轻微的身体虐待,随后就进入周期性的暴力阶段。因此,建议妻双方都要关注自己的心理问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健全自己的人格,这对于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关文章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座2601室

电 话:400-691-6066

邮 箱:dujialawyer@sina.com

Copyright © 2018 www.lvshibaidu.com 京ICP备12033715号-1

都嘉律师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