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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好处

时间:2019-03-26来源: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点击次数:

一般有立遗嘱的情况,按照相关的遗嘱条例处理就可以了,这样不仅仅解决了由于遗产分割问题造成的纠纷,同时也是遵从了立遗嘱的人的心愿,也减少了由于遗产的分割问题造成的格外支出。



一、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什么

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遵从了财产所有人的心愿。遵照遗嘱继承,不会出现依法继承那种对于财产所有人来说虽然合法单不合理的情形。避免了法律纠纷。遗嘱直接规定了财产如何分配,其他人不得有异议。降低了继承成本。遗嘱继承,省掉了因为财产纷争,导致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不必要支出。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三、遗嘱继承的有效条件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④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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