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继承

遗赠是否属于遗嘱继承

时间:2019-02-28来源: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点击次数:

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生前依照其财产所有权,对其财产按自己的心愿用遗嘱形式安排其死后由谁继承、以及继承多少,这是行使所有权的处分权能。遗嘱只要合法,即受法律保护,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合法遗嘱的,不适用法定继承,以保障其遗嘱的实现。立遗嘱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公民如果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为遗赠。

遗赠和遗嘱继承在采用遗嘱方式处分遗产这点上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在于接受遗产的人的范围不同,接受遗产的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就是遗产继承;接受遗产的是法定继承人以外范围以外的人,就是遗赠。

所以,从狭义上理解,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

http://dujiachina.com/yizhufuwu/


相关文章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B座2601室

电 话:400-691-6066

邮 箱:dujialawyer@sina.com

Copyright © 2018 www.lvshibaidu.com 京ICP备12033715号-1

都嘉律师微信公众号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