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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继承遗产情形有哪些

时间:2019-02-15来源: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点击次数: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1、故意杀害父亲,还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我国《继承法》第7条第(1)项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由此可见,继承法规定,只要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就一概丧失继承权,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的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我们可以得知,只要继承人出于故意杀害的目的,不管达到目的与否,都丧失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了。

  2、拒绝赡养老人的不孝子,有权继承财产吗?

  我国《继承法》第7条第(3)项明确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在上述法定的情形下,其他继承人可以依据此条的规定主张其丧失继承权。至于判断情节严重的标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认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3、遗弃老人后悔改,并且得到老人的原谅,能够继承老人的遗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明确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由此可见,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以后有悔改表现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并且得到了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的谅解的,不丧失继承权。

  4、篡改遗嘱就丧失继承权了吗?

  我国《继承法》第7条第(4)项明确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那么怎么样才能算作情节严重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对情节严重进行了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由此,只要有上述第14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出现,继承人就会因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而丧失继承权。

  5、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还有权继承遗产吗?

  我国《继承法》第7条第(2)项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由此可见,当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法律会剥夺其继承遗产的权利,使其不得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以此来约束各继承人不得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侵害其他继承人的生命权。

  6、虐待、打骂父母的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7条第(3)项的规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对“情节严重”做出了界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同时,该法第13条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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