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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离婚程序一般有哪些呢?

时间:2019-05-25来源:点击次数:

离婚在我国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有些城市的离婚率已经超过五成,而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方式有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协议不成的要可以起诉离婚,那么外地户口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外地户口离婚程序有哪些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如果一方户籍是外地的,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时,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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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签订离婚协议书要厘清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切勿混同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提前分清楚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依据现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继承遗产、知识产权收益均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处理权。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医疗费补助费、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平等分配。

2、签订离婚协议书要警惕一方转移财产或隐匿财产

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谨防一方提前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如在知晓双方准备离婚,提前将房产转移至其他亲属名下。或是一方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但一方并不知晓房屋的存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应当通过婚姻调查,查清楚家庭的共有财产。

3、签订离婚协议书要警惕对方不给抚养费

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约定孩子归一方抚养,对方每月给予抚养费。但是可能一方会不给抚养费,这个时候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还应当约定拖欠或者无故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比如约定延期支付抚养费按日向对方赔偿违约金,或是约定承担其他后果。

4、签订离婚协议书要警惕一方将个人债务转移到共同债务

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应当分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约定双方一人承担债务的一半,个人债务应当由一方个人承担。通过调查手段,要确定各自名下有无个人债务,防止转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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