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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有哪些要求

时间:2019-08-08来源:点击次数:

军人因其特殊的身份与普通公民不同在处理离婚事务上普通是有很大的差别,军人肩负着保家卫国重大职责国家出于对军人的关怀,对军人的婚姻与离婚有比较特殊的规定那么,军人离婚有哪些要求呢?

 

从夫妻双方的身份角度,军人离婚有哪些要求?夫妻双方都是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都必须上报所在单位的领导或政治机关,由他们进行调解,调不成且符合婚姻法相关规定,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到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配偶为非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军人一方愿意离婚,政治机关进行申请,开具相关证明,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政治机关不出具证明,但是军人方具有严重过错导致对方提出的离婚除外。

从国家法律的的层面,军人离婚有哪些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也是就说,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存在以上的重大过错,即使军人不同意离婚,在确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可以做出离婚判决。

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处理军人离婚纠纷时,既要对军人进行特殊的保护,同时也要保护军人配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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