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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拥有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19-07-29来源:点击次数: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购买房屋,办理了所有权人为子女名字的房屋登记手续,若夫妻二人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夫妻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完成实际交付,赠与关系就已经成立。

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是赠与人,又是受赠人的代理人。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不得随意处分子女的财产,而且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显然不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据此,对于将产权登记为未成年子女的房屋,无论父母在离婚时提出分割该房产或收回该财产,法院不予支持。产权登记为子女的房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婚时不能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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